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经厅党组研究决定,自2020年4月24日起,正式废止《安徽省审计厅委托协审机构和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》(皖审理〔2017〕10号)。上一轮厅协审机构库服务期限届满后(2017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30日),今后不再设置协审机构库。